| 說明 |
| 1.主號:第一欄為主號前3碼,第二欄為主號後8碼; |
| 例如主號297-11111111,第一欄輸入297、第二欄輸入11111111。 |
| 2.併號:分提單號碼,若為主號進倉時不需輸入。 |
| 3.報單號碼:報單後8碼,例如報單號碼CA 0210051159, 輸入10051159。 |
| 4.查驗貨物通知單編號:查驗貨物通知單右上角編號,例如CAF0123456,輸入0123456。 |
| 5.關員代號:2~3碼關員代號,例如 01、523。 |
| 6.無進倉資料或未解扣者無法掛號。 |
| 7.由「衛福部食藥署」、「經濟部標檢局」及「農委會防疫局」等機關查驗者,請至收費櫃台辦理。 |
| 8.掛驗專線:03-3987869。 |